漳州台联会长:活化涉台文物 唤醒迁台共同记忆******
中新社漳州1月2日电 (记者 张金川)“在当前两岸关系背景下,我们不能让涉台历史静默、黯然,应该讲好漳台故事。”福建漳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方丽云2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让涉台资源充分活化,唤醒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青少年的根脉意识、祖地意识。
当天上午,漳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开幕,方丽云在大会书面发言中指出,漳州与台湾隔海相望,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漳州与台湾无法割断的联系。“漳台的渊源关系渐渐以族谱、家书等文献和文物古迹的方式沉淀下来,是维系两岸同胞感情的重要纽带。”
方丽云称,当前,族谱、书信、老照片等“迁台记忆”的征集工作已在福建全省展开,漳州市涉台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取得较好成效。官方数据显示,该市现有涉台文物306处,重点涉台文物88处,为福建省之最。
但目前漳州市涉台文物研究水平较低,对涉台文物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的深入发掘、展示和传播不足;同时,反映海峡两岸历史渊源的文献资料和生产生活实物资料消逝速度加快,抢救和征集工作十分紧迫。对此,方丽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做好涉台文物保护利用的宣传、研究和规划编制。设立并启动“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重点保护一批祖籍在漳州的台湾同胞的祖祠、祖居和历史文化村镇。同时,有计划地深入挖掘和保护反映两岸渊源的文化、习俗、传统工艺、传统产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是以历史文化名城效应开辟涉台文物交流窗口,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过程中带动涉台文物古迹的开发利用。
三是有重点地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举办专题性展览。进一步整合漳州市目前众多能反映两岸关系,尤其是漳台关系的专题博物馆等资源,积极探索更具时代性、趣味性、参与性的展示方式。
四是积极开展海峡两岸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利用文物史迹和历史名人优势,组织学术研究机构加强两岸交流互访,将学术研究与现实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漳台文化研究的深入和学术的繁荣。(完)
最高法:民法典施行两年间共审结一审人格权纠纷案33万件******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
据介绍,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涌现了一大批适用民法典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如安徽合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浙江杭州“地铁萌娃”肖像权纠纷案等,发挥了鲜明的导向作用。
据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贵祥介绍,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立即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释进行逐一清理,废止116件,修改111件。
另一方面,民法典的新制度新规则通过审判实践不断转化成强大的社会治理效能。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英烈人格利益保护、居住权、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家风条款、自甘风险、好意同乘、高空抛物等民法典新增重点亮点制度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的检索统计显示,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