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旧金山中央地铁华埠白兰站“交通大使”便利乘客******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旧金山中央地铁华埠白兰站自去年11月19日运行以来,一直受到民众和媒体的关注。前往拍照打卡与乘坐体验的市民络绎不绝。为了保障乘客安全、方便、快捷乘坐地铁的“交通大使”们,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桥梁和服务作用。
伍女士是负责组织培训与管理交通大使的志愿者。她表示,每天都有交通大使来维持华埠白兰站的乘车安全,重点是帮助华裔长者。因白兰站从地铁入口到月台乘车,从上到下约有九层楼高的距离。为维护乘客的安全、帮助乘客即时了解乘车信息,交通大使是不可或缺的岗位。
服务于白兰站的交通大使由华裔新老移民组成,他们表示,可以用自己的语言为社区服务,感到非常荣幸和有归属感。虽是在服务别人,但自己收获的愉悦是最大的。
另一名白兰站交通大使唐先生透露,因白兰站位居华埠,且直达湾景区与米慎湾等多数华人社区,因此到白兰站的乘客,90%是华裔长者。他们来到新的环境,有相同语言的人可以提供帮助,便不会觉得惊慌。
唐先生因可以讲流利的中文和英文,自中央地铁线2022年11月19日开始试运行以来,就担任交通局的“交通大使”,为不计其数的本地、外地以及国外游客担任向导和解说。他及时将地铁延误或是有误的乘坐信息传递给乘客,舒缓乘客紧张焦虑情绪,并将乘客的要求即时反馈给交通局,起到沟通乘客与交通局的桥梁作用。
前往乘坐地铁的刘婆婆说,十年前自己亲自投票,支持中央地铁的建设。现在看到它开通,很想来看看。一进地铁,便看到跟自己说一样语言的交通大使上前指路,感到很亲切,就不再害怕和担心自己搞不定怎么坐车了。
伍女士表示,其他站点也会有交通大使,但并不像白兰站这么多。因华埠是新侨老侨来集会或是采买日用品的地方。如一直保有交通大使的服务会让华埠站更安全卫生。让华裔社区居民开心出门,平安而归,是每个交通大使的心愿。(李怡)